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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蘊喻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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◎ 五蘊喻    《三藏法數》--出《大莊嚴經》

 五蘊,色、受、想、行、識也。蘊以積聚為義。謂一切眾生,皆由此五法積聚而成身也。故佛為瓶沙王說世間諸法,皆非堅實,而以此五種為喻焉。

 一、色如聚沫喻。色即眾生色身,沫即水沫。謂沫因風吹水成聚,虛有相狀,體本不實。以譬眾生色身亦如聚沫,虛假不實也。

 二、受如水泡喻。受即領受之義,水泡即浮漚也。謂水因風動,或因物繫忽爾成泡,須臾即沒。以譬眾生所受苦樂之事,亦如水泡起滅無常也。

 三、想如陽燄喻。想即想念之義,陽燄即日光也。謂遠望曠野,日光發燄如水溶漾;而實非水,渴者想為水。故以譬眾生妄想,亦如陽燄本無實體,因念成想,皆是虛妄也。

 四、行如芭蕉喻。行即造作之義,謂芭蕉體是危脆之物,無有堅實。以譬眾生造作諸行,亦如芭蕉之虛脆而無堅實也。

 五、識如幻事喻。識即分別之義,幻事即幻術之事也。謂如幻巾為馬,幻草木為人,皆幻力所成,本無實體。以譬眾生識心分別諸法,皆隨境生滅,亦無有實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