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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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    大

《整理自 淨空法師華嚴經1982集》

    地、水、火、風,是一切物質現象的四大特性。稱為「四大」。

    「地」代表形相。凡是我們能看得見,摸得到,聽得見,六根能接觸到的,均屬物質。

    「水」代表溼度。

    「火」代表溫度。

    化學上所說陰電、陽電,溼度是帶陰電,溫度是陽電。

    「風」代表動態,說明它不是靜止的,用「風」來做比喻。

 

《三藏法數》(明‧一如等集註)

    (出圓覺經)四大者,謂人之身,攬外地水火風四大,而成內身四大。因對色香味觸四微,故稱為四大也。

    〔一、地大〕,地以堅礙為性。謂眼耳鼻舌身等名為地大,若不假水,則不和合。經云:髮毛爪齒、皮肉筋骨等,皆歸於地。是也。

    〔二、水大〕,水以潤濕為性。謂唾涕津液等名為水大,若不假地,即便流散。經云:唾涕、膿血、津液、涎沫、痰淚、精氣、大小便利皆歸於水。是也。

     〔三、火大〕,火以燥熱為性。謂身中煖氣,名為火大。若不假風,則不增長。經云:煖氣歸火。是也。

    〔四、風大〕,風以動轉為性。謂出入息及身動轉,名為風大。此身動作,皆由風轉。經云:動轉歸風。是也。(動轉歸風者,凡身動轉皆屬風也。)

 

《佛學常見詞彙》(陳義孝)

    地大、水大、火大、風大。地以堅硬為性,水以潮濕為性,火以溫暖為性,風以流動為性。世間的一切有形物質,都是由四大所造,如人體的毛髮爪牙,皮骨筋肉等是堅硬性的地大;唾涕膿血,痰淚便利等是潮濕性的水大;溫度暖氣是溫暖性的火大;一呼一吸是流動性的風大。

 

《佛光大辭典》

    「四大」為「四大種」之略稱。又稱「四界」。

    佛教之元素說,謂物質(色法)係由地、水、火、風等四大要素所構成。即:

    (一)本質為堅性,而有保持作用者,稱為地大。

    (二)本質為濕性,而有攝集作用者,稱為水大。

    (三)本質為暖性,而有成熟作用者,稱為火大。

    (四)本質為動性,而有生長作用者,稱為風大。

    積聚四大即可生成物質,故四大又稱能造之色、能造之大種;被造作之諸色法,則稱四大所造。

    又四大種之「大」,意即廣大,具有下列三義:

    (一)四大種之體性廣大,遍於一切色法,故有「體大」之義。

    (二)四大種之形相廣大,如大山、大海、大火、大風等,故有「相大」之義。

    (三)四大種之事用廣大,如水、火、風三災及任持大地之地大等,故有「用大」之義。

    而四大種之「種」,則以此四大為一切色法所依之性,具有能生、因等義。如父母為子女所依,然父母亦具有能生之因,故稱為種;而由四大所產生(造)之物質(如五根、五境等),與四大之關係,如同親子,而各自獨立存在。元素之四大,因為具有生因、依因、立因、持因、養因,故稱能造之色。

    若依俱舍論之說,此四大具有假實之分別:即上述之堅、濕、暖、動之四大,為實四大、性四大;而世間人所謂的地、水、火、風,則為假四大、事四大。前者屬於身根之所觸,為觸處所攝;後者則屬於眼之所見,為顯色、形色所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