六事成就(大經解第47集講義)
◎ 六事成就 《三藏法數》--《莊嚴論》
論云:菩薩為成就六度,故決定應行六事也。
一、供養。供養者,謂因成就檀度,故興供養。若不長時供養三寶,則檀度不得圓滿也。(梵語檀,華言施。)
二、學戒。學戒者,謂因成就戒度,故學習持戒。若不長時學戒,則戒度不得圓滿也。
三、修悲。修悲者,謂因成就忍度,故修習大悲心,饒益眾生。若不長時忍受,及不饒益眾生,則忍度不得圓滿也。
四、勤善。勤善者,謂因成就進度,故勤修眾善。若心放逸,不修諸善,則進度不得圓滿也。
五、離諠。離諠者,謂因成就禪定,故離諠鬧。若在聚落,鬥諍雜亂,則禪定不得圓滿也。
六、樂法。樂法者,謂因成就智度,故愛樂佛法。若不遍歷十方,承事諸佛,聽法無厭,如海納流,無時盈溢,則智度不得圓滿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