願成就文(二零一二淨土大經科註第189講義)
【《願成就文》】
(科註第四五二頁第二行)
《實用淨土宗辭典》:指《無量壽經》中敘說阿彌陀佛成就其因位所發誓願之經文。卷上為所發之願,一一願皆有對應之成就之相。
如卷上敘十七願之文:「設我得佛,十方世界無量諸佛,不悉諮嗟(音資皆,讚歎也)稱我名者,不取正覺。」卷下則敘十七願所感的果報,其文為:「無量壽佛,光明顯赫,照耀十方。諸佛國土,莫不聞焉。不但我今稱其光明,一切諸佛聲聞緣覺諸菩薩眾,咸共歎譽,亦復如是。」此二段經文就是佛發四十八願中之第十七願,則感得一切諸佛及三乘聖賢,都讚歎阿彌陀佛的光明,稱譽阿彌陀佛之名。
再卷下之「又聲聞菩薩,其數難量,不可稱說。」及《阿彌陀經》中:「彼佛有無量無邊聲聞弟子,皆阿羅漢,非是算數之所能知,諸菩薩眾,亦復如是。」此為十四願功德所成就之文。
又如第十八願,稱王本願,其卷上之願文為:「設我得佛,十方眾生,至心信樂,欲生我國,乃至十念,若不生者,不取正覺。唯除五逆,誹謗正法。」卷下之初三輩往生之文,皆是此願成就文。(《科註》此處所引之願成就文為《魏譯》本之原文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