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二因緣(二零一二淨土大經科註第95講義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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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【十二因緣】

  (科註第327頁倒數第2行 第95集2012年12月29日)

  《三藏法數》:〔出天台四教儀〕謂無明等展轉感果名因,互相由藉為緣,三世相續,無間斷也。(三世相續無間斷者,謂由過去世無明、行為因,感現在世識乃至受,五者為果;由現在果,起愛、取、有三者,為現在因;由現在因,感未來世生、老死之果,如是循環,無間斷也。)

  一、無明:謂過去世煩惱之惑,覆於本性,無所明了,故曰無明。

  二、行:謂過去世,身口造作一切善不善業,是名為行。

  三、識:謂由過去惑業相牽,致令此識,投托母胎,一剎那間,染愛為種,納想成胎,是名為識。

  四、名色:名即是心,謂心但有名而無形質也;色即色質,即是身也。謂從託胎已後,至第五箇七日,名形位,生諸根形,四支差別,是名為色。(四支者,即兩手兩足也。)

  五、六入:謂從名色已後,至第六箇七日,名髮毛爪齒位,第七七日,名具根位,六根開張,有入六塵之用,是名六入。

  六、觸:謂出胎已後,至三四歲時,六根雖觸對六塵,未能了知生苦樂想,是名為觸。

  七、受:謂從五六歲至十二三歲時,因六塵觸對,六根即能納受前境好惡等事,雖能了別,然未能起淫貪之心,是名為受。

  八、愛:謂從十四五歲至十八九歲時,貪於種種勝妙資具及婬欲等境,然猶未能廣遍追求,是名為愛。

  九、取:謂從二十歲後,貪欲轉盛,於五塵境,四方馳求,是名為取。

  十、有:謂因馳求諸境,起善惡業,積集牽引,當生三有之果,是名為有。

  十一、生:謂從現世善惡之業,後世還於六道四生中受生,是名為生。

  十二、老死:謂從來世受生已後,五陰之身,熟已還壞,是名老死。

  《佛學大辭典》(節錄):(術語)新作十二緣起,舊作十二因緣,又單名因緣觀,支佛觀。是為辟支佛之觀門。說眾生涉三世而輪迴六道之次第緣起也。一、無明,二、行,三、識,四、名色,五、六處(即六入),六、觸,七、受,八、愛,九、取,十、有,十一、生,十二、老死。

  其中無明與行二者,即惑業之二,屬過去世之因,識、名色、六處、觸、受五者屬緣於過去惑業之因而受之現在果,是過現一重之因果也。

  又愛取二者為現在之惑,有則為現在之業也,緣於此惑業現在之因而感未來之生與老死之果,是現未一重之因果也。此為三世兩重之因果。依此兩重之因果,而知輪迴之無極。

  蓋既見現在之惑(愛取)、業(有),由現在之苦果(識乃至受)而生,則知過去之惑(無明)、業行亦從過去之苦果而生,既見現在之苦果(識乃至受)生現在之業(有),則亦知未來之苦果(生老死),生未來之業。上溯之,則過去之惑業,更從過去之苦果而來,下趁之則未來之苦果更生未來之惑業,過去無始,未來無終,此為無始無終之生死輪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