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正法五百年,像法千歲,末法萬歲】
(科註第九八八頁第五行)
《三藏法數》「三時」條(節錄):〔出南嶽祖師發願文〕
謂釋迦如來入滅之後,其教法住世,有此三時不同也。
一、正法時:正猶證也。謂如來滅後,教法住世,人有稟教者,即能修行;有修行者,即能證果,是名正法。據法住記云:佛告阿難:我滅度後,正法一千年,由女人出家,減五百年。又據善見論云:後為比丘尼說八敬法,還得一千年。(八敬法者,一、尼百歲,禮初夏比丘足;二、不得罵謗比丘;三、不得舉比丘過;四、從僧受具戒;五、有過從僧懺;六、半月從僧教誡;七、依僧三月安居;八、夏訖從僧自恣法也。(自,即自陳己過;恣,即恣他舉罪))
二、像法時:像者似也;有教有行,似正法時故也。謂如來滅後,教法住世,人有稟教,即能修行,多不能證果,是名像法。據法住記云:佛告阿難:我滅度後,像法一千年。
三、末法時:謂如來滅後,教法垂世,人雖有稟教,而不能修行、證果,是名末法。據法住記云:佛告阿難:我滅度後,末法一萬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