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密教所立四身】
(科註第三九五頁第四行)
《佛學次第統編》:四身者,自性身、受用身、變化身、等流身也。
一、自性身:十法界萬有諸法自然體性之身,云自性身,即理法身也。
二、受用身:有自受用,他受用之二:㈠自受用身。雖不離大悲,而本大智,而自受用,過恆沙之萬德,自受法樂之身也。㈡他受用身。雖不離大智,而本大悲,為初地之菩薩以上,俯同色究竟天,現最高大身,而說法之身也,以為他之機類受用,故云他受用身。
三、變化身:為地前菩薩二乘等,或於淨土,或於分段同居土,變現丈六等之小身,而攝取之,曰變化身。
四、等流身:現同菩薩二乘天龍八部等九界等同流類之身,應機攝物而無障礙,曰等流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