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世間者 名為五陰】
(科註第三八二頁第六行)
《佛學大辭典》「三世間」條:(名數)
過現未遷流謂為世,彼此間隔謂為間。有為法之別名也。一切有為法分類為三種:
一、五陰世間,又名五眾世間。五陰者色受想行識之五法也,十界之五陰各各差別,各為五陰世間。
二、眾生世間,又名假名世間。假五陰和合之上名為眾生者,上自佛界,下至地獄,各各差別也。
三、國土世間,又名器世間。眾生所依之境界十界各各差別者,是五陰中假立於色陰之上者。
要之第一為實法,第二第三為假法,假法之中,分正報之內身與依報之外器。說見智度論四十七,止觀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