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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道修身,以道事君的三元宰相——王曾-第71集

 

  古今世人,讀書做官,有兩種不同的品格:一種志在世間繁華,追求高官厚祿,享受榮華富貴,居官為政,處處為飽囊私欲打算。因此臨財苟得,終成貪官污吏而遺臭萬年。一種志在以一己所能,服務國家人群,立朝當政,處處為利國福民著想,無暇考慮自身溫飽,終成正直不阿之名臣,其道德、聲望、功業卓然於世,成為千秋盛譽之美談。今天就讓我們一起走進北宋名相王曾,看看他的故事。

  王曾是宋朝益都(今山東省昌樂縣)人,字孝先,幼年父母雙亡,由叔父王宗元撫養長大。

  少年時代的王曾才思敏捷,學習勤奮、刻苦認真,他的文章遠近聞名。

  王曾參加科舉考試,分別取得鄉貢試、禮部會試和金殿廷對的第一名,獲得解元、省元、狀元,連中三元的嘉績。後官至宰相,被人譽為「三元」宰相,在燦若繁星的古代科舉時期,能夠取得這麼殊勝的成績,即便眾多士子也殊為罕見。

  明代禪宗大德雲谷禪師說:「世間享千金之產者,定是千金人物;享百金之產者,定是百金人物;應餓死者,定是餓死人物;天不過因材而篤,幾曾加纖毫意思。」

  連中三元的王曾是怎樣的一個人呢?

  王曾在獲取鄉試、會試第一後,便去往京都參加禮部廷試。途中聽見有母女二人,哭得非常悲切。王曾詢問其鄰居後得知,母女二人欠了四萬官債,因家中貧困,無力償還,無奈只有將女兒賣給商人來償還債務。從此母女就要遠別,故此哀傷痛哭。

  王曾聽了,十分憐憫母女的處境,便對這位母親說:「妳的女兒可以賣給我,我在官宦中往來,妳們母女也有相見的機會。」於是拿出銀錢讓母女二人退還給商人,並清償所欠的官債,約定三天之後前來迎娶她女兒。

  過了三天,王曾並沒有來迎娶,這位母親便到王曾住宿旅館詢問,旅館主人對她說:「那位書生已經離開了,留下一封書信,托我轉交給您。」

  可是書信裡並沒有提到還錢娶親的事情,只是讓母親為女兒選擇好婚配人家。母女二人這才知道她們遇到的王曾,是一位仁人君子,是有心相助她們,這令母女倆感激萬分。 

  王曾稟性仁慈,見人急難,施以救濟,絕無望報之心,而天道好還,果報也就無比殊勝。 

  王曾到達京都後,在禮部應試和殿試應對中,都名列第一。

  於是,王曾便寫信向叔父報喜,他在信中寫道:「曾今日殿前,唱名忝第一,此乃先世積德,大人不必過喜。」

  不久,王曾便啟程準備回鄉。家鄉的府官聽說了,便派人吹奏樂器到城外迎接。王曾聽說後,便悄悄換了衣服,騎著一頭小驢子從其它城門進城,直接去拜見府官。府官很吃驚,因為前往迎接的官吏還沒有回報。王曾說:「我僥倖得了狀元,怎敢驚動大人和父老鄉親前來迎接呢?您這樣做是增加我的過失,所以,我瞞過歡迎的人群直接來拜見您。」府官不由地讚歎說:「您稱得上是個真正的狀元啊!」

  王曾歸來後臨門道賀的親友絡繹不絕。有親友對王曾說:「恭喜士子,狀元及第,今後一生吃穿享用不盡了。」不料王曾態度嚴正地回答說:「我王曾生平,志不在溫飽,難道做官,就是為了講求個人的溫飽享受嗎?」

  「至天子以至於庶人,壹是皆以修身為本」,「身修而後家齊,家齊而後國治,國治而後天下平」,王曾身行仁義之道,亦用仁義之道事君。

  景德元年(公元一〇〇四年),宋、遼簽訂澶淵之盟,雙方結為兄弟之國,王曾提出不要在國書中自稱南朝,稱遼為北朝,但當時國書已經送走,最終沒有更改。

  簽訂盟約後,宋真宗志得意滿,認為達成了一項了不起的成就,於是暗中授意在各地製造「祥瑞」,為自己前往泰山封禪造勢。王曾勸諫宋真宗說:「這是國家承平所致,希望陛下不要居功自驕,否則他日如果出現災禍,就難免眾人議論了。」

  宋真宗並未將王曾的話放在心上,反而下詔耗費巨資,大建玉清昭應宮。這一工程當時被形容為:「竭天下之財,傷生民之命」。群臣們都不敢多言,唯獨王曾直言進諫,列舉出五大弊端反對修建宮殿。

  宋真宗駕崩後,王曾奉命入殿草擬遺詔,上書:「以明肅皇后輔立皇太子,權聽斷軍國大事。」宰相丁謂讓他去掉「權」字,王曾堅決不同意,認為皇帝年幼,太后臨朝,已經是國家的不幸,用「權」則表明太后只是代理國政,隨意增減,會導致朝廷動盪。在他的堅持下,「權」字沒有去掉。

  宋仁宗即位後,王曾遷任禮部尚書。當時群臣討論劉太后臨朝禮儀,王曾建議採取東漢舊例,即太后坐在皇帝的右手,垂簾奏事,但宰相丁謂卻只想皇帝在每月的初一和十五接見大臣,平時有大事則由太后召見輔臣參議決定,一般事項則由權傾朝野的宦官雷允恭傳奏給皇帝和太后。

  王曾對此表示反對,認為權力歸屬宦官,將是災禍的開始,但丁謂卻不聽。不久後,雷允恭因「擅移陵穴」罪被處死,丁謂也由此獲罪。從此以後兩宮垂簾,輔臣上奏議事都依照王曾的建議。

  彼時真宗駕崩不久,宰相丁謂獲罪,朝廷內外一片混亂,王曾成為朝廷安定的重要大臣,史書上說他「正色獨立,朝廷倚以為重」。

  由於剛正不阿,敢於直諫,王曾常常得罪皇親貴胄,曾被三次罷相貶官,到地方任職。但不論官職大小,王曾始終保持初心,一心為公、一意為民。

  王曾一生儉省節約,反對奢侈豪華、鋪張浪費。待客從不講排場、擺闊氣。還不准家人穿華麗的衣服,每見家人著衣華麗,即瞑目曰:「吾家素風,一至如此。」

  然而崇尚節儉的王曾,卻十分樂善好施,體恤民苦。明道二年(公元一〇三三年)山東大旱蝗災並發,糧食極其短缺,他就將在青州老家多年積蓄的糧食,拿出數千斛來救濟災民。

  王曾不僅愛民如子,而且唯才是舉、舉才為公。范仲淹就是被王曾舉薦到朝廷做官的。他推薦提拔人才,並不圖被報恩,這些人往往都不知是被王曾薦舉的。

  北宋宰相王珪這樣評價王曾:「忠允清亮,履德經哲,致位上宰,燮和大政。干興之初,輔翊兩宮,仗正持重,中外以安。所謂以道事君,無愧前哲。」

  「故為政在人,取人以身,修身以道,修道以仁。」「天不變,道亦不變」,以身行道的人,注定「與天地兮同壽,與日月兮同光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