苦樂悲歡皆有因-第112集
今天的故事出自於《虛雲老和尚雲居山方便開示》。
一九五五年,虛雲老和尚在江西雲居山,以「深信因果」之理向大眾開示說:
「釋迦如來說法四十九年,談經三百餘會,簡約來說就是『因果』二字,這兩個字把佛所說的法全部包括在內,沒有半點遺漏。
例如安世高法師,累世以來都精勤修持佛法。他第一世是安息國(今伊朗)的太子,捨離五欲,出家修道,證得了宿命通,因此他知道在前世欠了人命債,債主就在中國,於是法師就航海來到中國償還命債。
法師到了洛陽,走到空曠遼闊的原野上,忽然,迎面走來一位少年,身上佩戴著一把鋼刀,這少年遠遠就看到了安世高,便怒氣衝衝地走到他面前,什麼話也沒有說,就拔刀殺死了安世高。
安世高死後,靈魂仍然回到安息國投胎,又成為了太子。待年長後,又發心出家,依然證得了宿命通,知道今生還有命債未還,債主還在洛陽。
於是安世高又一次來到洛陽,到前世殺他的少年家中借宿。吃完飯後,安世高問主人:『你認識我嗎?』
主人回答說:『不認識。』
安世高說:『我就是你在某月某日,在某曠野中所殺的那位僧人。』
主人聽後大驚失色,心裡想這件事沒有第三個人知曉,這個僧人必是前來索命的鬼魂,於是想要逃跑。
這時,安世高對他說:『你無需恐懼,我並不是鬼魂。』然後告訴他事情的原委:『我明日將會被人誤殺,償還我宿世的命債,因此特來向你請求一件事。請你明日為我作證,並傳達我的遺囑,說我是自願來還他命債的,請官府不要判誤殺者的罪。』說完,安世高與主人便各自休息了。
第二天,安世高與主人一同上街,前面走著一位挑著柴的鄉下人,只見鄉下人肩頭前面的柴忽然掉在了地上,扁擔也隨之向後打來,恰巧打中安世高的頭,安世高當下就沒有了呼吸。
於是,鄉下人被官府抓了起來,審訊一番後,準備將他定罪。主人看到這件事情與法師昨天夜裡所說的話完全相符,便將法師的遺言向縣官陳述。縣官聽後,相信這是因果報應,於是便下令赦免了鄉下人誤殺的罪行。
安世高死後,靈魂又回到了安息國,第三世又投胎為太子,再出家修行,就是現在的安世高法師。
因此可知,雖是聖賢,因果不昧,曾種惡因,必感惡果。若明此義,則日常生活逢順逢逆,苦樂悲歡,一切境界,都有前因。不在境上妄生憎愛,自然能放得下,一心在道上,什麼無明、貢高習氣毛病,都不能成為障礙,自然容易入道了。」
師父說:
「一飲一啄,莫非前定」,他害我,必有原因,他為什麼不害別人,要來害我?佛在經上說,世間人與人的關係是四種緣,報恩、報怨、討債、還債。
明瞭因果的道理與事實真相,自自然然會小心謹慎,起心動念、言語造作,決定不造惡業。即使受報也不喊冤枉,也歡歡喜喜接受,我自己造的,我自己應該要接受,報完了,身心清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