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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醫院死後需要馬上搬動,怎麼辦?-第267集

  問:四月二十四號晚上弘法,有談到人死之後不要馬上觸動他的身體,怕生瞋恨心。在台灣或鄉下,可以放在祠堂助念;在香港,死在醫院或家裡馬上要搬動,否則要剖腹驗屍。請問若遇此事如何做?

  答:這是現代社會對於人的死亡處置欠妥之處,這是現代人的共業,確實是很麻煩。

  所以在台灣我們學佛的同修知道這個事情,他在醫院,醫院放棄救治,就是不能救治了,他的時間大概只有一、兩天,或者只有幾個小時了,這個時候我們辦理出院,把他帶回家去,讓他在家裡面助念,這是好辦法。

  當病重的時候、彌留狀況的時候趕緊帶回家。如果在寺院裡面,寺院裡面有送往生的,在寺院裡面做當然就更好,這就做得很如法。實在不能,帶回家,讓他在家裡頭壽終正寢,這個好。

  學佛答問(第72集)

  2001/4/2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