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盞油燈,照耀千古-第59集
今天講一個《梵網經》中的故事。
在從前,一般叢林寺院的牆上往往可以看到懸掛著一副對聯:「楊岐燈盞明千古;寶壽生薑辣萬年。」這是兩則膾炙人口、感人肺腑的佛家公案。下面就向大家介紹「楊岐燈盞」的故事吧!
相傳北宋的時候,住在楊岐山(今江西省萍鄉市)的方會禪師,當初徵得母親的同意,依石霜圓禪師出家修行。因為沒有其他俗家的親人,所以出家後的方會禪師,還要擔負起奉養母親的責任。方會禪師除了白天替常住做事之外,還會利用晚上的時間編製草鞋,然後把變賣草鞋的錢給母親買米。
可是,他的母親最初怕他耽誤常住的事情,不肯接受,並且責備他說:「你既然出了家,就應當全身心的奉獻,替常住做事,現在你私自編製草鞋,難道不怕侵佔了常住的時間嗎?」
方會禪師回答說:「我只是利用晚上大家休息後的時間,並沒有侵佔常住的時間。」
母親又說:「既然是在晚上,還不是會用到常住的燈嗎?」
方會禪師又答:「用的是我自己的油燈。」原來,方會禪師在寮房中準備了兩盞油燈,一盞是常住公用的,一盞是自己私用的,平常辦常住的事情時用公燈,辦私事時就換用自己的。
母親又問:「你自己的油燈是掛在上面還是下面?」
方會禪師說:「自己的燈在上,常住的燈在下。」這時候母親才釋然。原來,油燈點燃後免不了會滴油,如果是常住的燈掛在上面,油滴到了自己的燈上,就會侵損到常住物。
學佛成就,必先注重持戒。佛陀制定戒律,既明後報;祖師制定清規,並演現報。因果報應,絲毫不爽,最是可怕,所以說「打醬的錢不可以打醋,買磚的錢不能買瓦」。楊岐山的方會禪師公私分明,點滴不苟,守戒既是如此精嚴,難怪後來悟境如此高明,成為禪家五宗七派之一的大祖師。可見一盞油燈,足以照耀千古!
師父說:佛門裡最容易造重罪,「侵損常住」,這是我們在每一個道場裡面都能看得到的。不曉得惜福,糟蹋常住的財物,這個過失《地藏經》上講得很清楚,阿鼻地獄。他不住在道場,他沒有機會,他不會造這個罪業,住在道場很容易造這個罪業。
故事選自《梵網經》
部分內容整理自《明倫月刊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