戲劇誤導眾生,要負因果責任嗎?-第1056集
問:在文藝界有些演員演戲,歪曲佛法或出家僧人,例如唐僧娶親,誤導不懂佛法的眾生,障礙了眾生的佛緣,請問是何因果?
答:文藝,在古時候是社會教育,孔子給它定了一個標準,而標準在兩千多年,孔子距離我們現在二千五百年,歷朝歷代這些演藝人員多半遵守。
演藝人員是社會導師,社會的風氣與他們的關係非常之大。所以夫子制定的總的綱領、原則,就是「思無邪」,你的表演讓群眾看到、聽到,都不會生起邪思、邪念這就是好的,這個對社會教化是正面的。
所以在中國古時候,你看看許多戲劇、歌舞裡面的表演,多半講忠孝節義,講善因善果,惡因惡報,所以幫助社會安定,他們有很大的功德。現在這個社會,在國內、國外我們都看到的,純粹是娛樂性的,沒有想到社會的道德觀念。
所以許多都偏離了古聖先賢的目標,表演的內容,暴力、色情、殺盜淫妄。他們也在教社會,把這個社會教亂,他要不要負因果責任?當然要負因果責任。這些因果責任可以看佛經,可以看道教的,譬如《太上感應篇》就是很好的標準,諸位細心看一看,你就知道果報。
答香港參學同修(第109集)
2009/1/2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