個人是否可以拿用或者借用十方善款?-第589集
問:有三個小題目。十方善款是否可以讓個人拿用?
答:不可以。
十方常住的這些供養,決定要用在常住,個人拿用這是犯盜戒,而這個盜戒非常嚴重,比偷盜國家的國稅還要重,它結罪是向遍法界虛空界去結罪。所以《地藏經》上說,你犯五逆十惡罪,佛菩薩可以救你,盜常住物,佛菩薩不能救,這個要曉得。
常住物是十方恭敬心、真誠心供養的,你浪費都有罪。所以對常住,戒經裡面說得好,常住物我們愛惜要像愛惜自己眼睛一樣,一粒塵沙都不能夠進去,這個比喻說得好。很多人不懂得這個道理,所以在道場容易犯過失,這是一定要講清楚、講明白,這個問問得很好。
問:第二,若是借給個人使用,有借條,其利息如何歸還?
答:這個都不如法的,不可以借的。你真的有困難的時候,常住大家是可以幫助你,佛法是慈悲為本,方便為門,佛法可以用慈悲救濟的方式給你。你將來有力量的時候你再來修供養,沒有什麼借與還的。
但是常住的錢要給個人使用的話,常住要開會,絕對不是住持當家自己能做主的;他要做主,他背因果,他負責任。這個道理要懂。
一般佛法裡面的開會,多半是利用吃飯的時候,因為吃飯大家都在,平常各人用功,各有各的功課。都是在早餐或者是午餐,晚上一般都不吃飯的,多半都在午餐,大家集合,叫羯磨。羯磨是印度話,用現在的話來講就是會議,就是決議。
老和尚或者是當家師代表大眾宣布,某一個,或者是出家人,或者是在家人,他有困難,我們寺廟拿一點錢幫助他,幫助他解決這個困難,大家同不同意?很小的事情就說一遍,同意就不說話,不同意的就說話。像一般借錢的事情,這不是小事,這是大事,至少要說三遍。三遍,沒有反對的,這是通過了,這就可以。所以不是哪一個人可以做主。
佛教裡面最大的事情是出家,出家的時候要白四羯磨,就是說四遍,我們現在講三讀通過、四讀通過,四讀通過是最重的。通常寺廟如果有人到這邊來掛單,一般都是三遍,三讀通過,不是哪一個人能做主的。而且來掛單的時候,在從前掛單一定是受過戒,有戒牒。
而且寺院裡面都有規矩,一般來掛單的,先是三天、五天、一個星期;住得很好,彼此都能夠適應,你可以住一個月、住二個月。大家知見能夠一致,又能夠遵守戒律,這樣才可以留下來。任何人進入道場,應該都是三個月到半年的觀察時期,這是很合道理的。
常住要了解你,你要了解常住,大家能和睦相處,能夠見同解、戒同修,這才好處,不是隨隨便便就來的。出家至少要觀察三年,你在這個道場裡面住三年,居士身分住三年,住得很好,你發心出家,才可以剃頭,不是說一來就剃。所以這個寺廟不和,有不和的原因,不如法。
問:第三個問題,如發心為利益十方,才將善款借給個人,但在事相上有差錯,果報如何?
答:這個你可以去讀《沙彌律儀》「偷盜戒」這一條,這裡頭講得很清楚、講得很細,你就知道了。
利益十方、利益眾生的善款,不可以給個人。佛門裡面規矩很大,買米的錢不可以買菜,買菜的錢不可以買油,因果一點都不能錯。錯了,哪個人做的,哪個人負責。所以只要你大公無私,這寺廟就會管理很好,住眾所謂是心安道隆,他不生煩惱,他才真正能學道。
答香港參學同修(第67集)
2007/5/1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