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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事偷盜公司收入,該揭發嗎?-第150集

  問:弟子就職於一個規模龐大的公司,員工約有二、三百人。在弟子的部門,有一幫約六、七人合在一起偷取公司的客戶據為己有,間接上是偷盜公司的收入,每一個工作日約偷取六百新元或更多,這不法的勾當已經持續兩年有餘。弟子本想上報最高層以制止他們,然而想到這六、七人的後果有可能會入獄,心中久久難下決定。

  因為想起師父平日教導:「看一切人都是菩薩,看人只看一些好處」;又「若真修行人,不見他人過」及「不要與他人結怨」。然而任由這件非法的事發展下去,日久必成禍害。想起慈悲而不理智是禍害,弟子覺得還是應該加以揭發該等罪行。請問弟子這樣做是對是錯,有沒有造業?

  答:這個事情你自己多想想、多看看。實在說,個人造業個人受報。人家這樣做,你知道是不如法,自己決定不可以這樣作法,自己要做得如理如法。

  至於他為什麼要這樣作法,是不是為生活逼迫,還是別有原因,你要想干涉這樁事情,你就要查清楚,然後你才知道應該如何來處理。

  往年永明延壽大師沒有出家前,他就常常偷國庫的錢,他偷去不是自己享受,他是偷去放生,替國家修福,因為國家不懂放生。

  所以你一定要查問清楚,他是什麼原因要做這個事情。因為看你在上面寫的數目不是很大,如果他一次盜上幾百萬、幾千萬新幣,這個事情就嚴重了,會造成你公司很大的損失。你公司員工有二、三百人,六、七個人只偷了六百新元不算多,這是小事一樁。

  所以一定要問清楚、要調查清楚,你願意干涉你就調查清楚,不願意干涉就不要放在自己心上,自己好好念佛就好了。所以這要看事實真相,才知道應當怎麼處理。

  學佛答問(第37集)

  2000/10/3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