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大經科註
【法界】
(科註第1081頁第1行)
《佛學大辭典》
(術語)梵名達磨駄都,此云法界。又曰法性,亦曰實相。法界之義有多種,以二義釋之:一就事,一約理。就事而言:法者諸法也,界者分界也。諸法各有自體,而分界不同故名法界。然則法界者,法之一,一名為法界,總該萬有亦謂之一法界。是為嚴家所判四種法界中之事法界,台家約於俗諦釋十法界之時即此義也。
菩薩瓔珞本業經上曰:「無明者名不了一切法,迷法界起三界業果。」
止觀五曰:「此十法各各因各各果,不相濫,故言十法界。」
同輔行曰:「言法界者,法即諸法,界謂界分,相不同故。」
資持記上一之三曰:「法界者十界依正也,塵沙者喻其多。」
行事鈔上之一曰:「法界塵沙。」
【又】界者,邊際之義,法者極法之邊際之言,言廣大深遠無過於此之語。如言法界萬靈,周遍法界等也。
止觀三曰:「出法界外何處更別有法?」
同五曰:「當知法界外,更無復有法而為次第也。」
四教儀集註半字談五曰:「窮事邊際云法界。」
往生要集上曰:「周遍法界,拔苦眾生。」
又曰:「佛光明照法界念佛眾生,攝取不捨。」
約理而言,法相華嚴之釋意,指真如之理性而謂之法界。或謂之真如法性,實相,實際。其體一也。界者因之義,依之而生諸聖道,故名法界。又界者性之義,是為諸法所依之性故。又諸法同一性故名法界。
唯識述記九末曰:「三乘妙法,所依相故,名為法界。」
勝鬘經寶窟下末曰:「法界者,界即境界。即是因義,聖人四念處等,皆取此性作境故。」
探玄記十八曰:「界有三義:一是因義,依生聖道故。攝論云:法界者一切淨法因故。又中邊論云:聖法因為義故,是故說法界。二是性義,謂是諸法所依性故,此經上文云法界法性,並亦然故也。三是分齊義,謂諸緣起相不雜故。」
是四種法界中理法界之義也。嚴家台家更指一一之法,法爾圓融,具足一切諸法,謂之法界。
大乘止觀曰:「法者法爾故,界者性別故,以此心體法爾具足一切法,故言法界。」
四教儀集註半字談五曰:「性惡融通曰法界。」
止觀五曰:「又此十法,一一當體皆是法界,故言十法界。」
是四種法界中之事事無礙法界也。又支配於因果之理之法相範圍名為法界。佛為超脫此範圍者,故佛獨屹立於法界之外。
菩薩瓔珞本業經上曰:「於一法界有三界報。一切有為法,若凡若聖,若見著,若因若果,不出法界,唯佛一人在法界外。」
又十八界之一。意識所緣之境云法界,即六塵中之法塵也。此中總該有為無為之一切法以悉為意識之所緣也。
行宗記二下曰:「法塵一界,兼通色心。」
【法界】 《佛學次第統編》
法界即名達磨馱都,此云法界,又曰法性,亦曰實相。法界之義有多種,以二義釋之,一就事,二約理。
就事而言,法者諸法也,界者分界也。諸法各有自體,而分界不同,故名法界。然則法界者,法之一一名為法界,總該萬有,亦謂之一法界,即事法界也。
約理而言,指真如之理性,而謂之法界。或謂之真如、法性、實相,實際,其體一也。界者因之義,依之而生諸聖道,故名法界。又界者性之義,是為諸法所依之性故。又諸法同一性故,名為法界,是即理法界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