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再婚須謹慎(白話文)

  顏之推:「思魯,你過來。生死難料,世事無常,如今社會再婚續絃的風氣盛行於世,為父今天要跟你講一講這方面的祖訓,希望你可以謹記於心並傳之於後。」

  

  周朝時期的賢相尹(yǐn)吉甫是一位好父親,伯奇(bó qí)是一位孝子,以一位賢明的父親撫育孝子,按道理說應該相處和順,以盡其天性,然而不幸的是,由於尹吉甫的後妻離間(jiàn)他們父子之間的感情,於是伯奇終於遭到被趕出家門的命運。

  孔子的弟子曾參(shēn)的太太死後,他就對兒子說:「我的修養成就不如尹吉甫,你也不如他的兒子伯奇。」西漢御史大夫王駿喪妻時也對人說:「我不如曾參(shēn),兒子也趕不上曾參的兒子曾華(huá)、曾元。」

  曾參和王駿,他們兩位都是終其一生不再續絃,這種作為是值得引以為鑑的。像以後的那些繼母們,不擇手段的虐(nüè)待前妻的遺孤,挑撥(tiǎo bō)父子間的感情,令人傷心斷腸的事情,真是多得無法盡數(shǔ)。要謹慎啊!千萬要謹慎啊!

  

  思魯:「父親所言極是。那些賢人君子們尚且對再婚之事謹慎若此,又何況於我輩呢!」

  

  顏之推:「是的,思魯。我還要告訴你的是,在有些情況下,再婚甚至不僅僅會影響父子之間的感情,還會影響整個家族的人際關係與風氣。」

  江東六朝人在家族的承繼上,不忌諱(huì)側室所生的庶子,正妻死後也多以侍妾主持家事;雖然像疥癬(xiǎn)蚊虻(méng)之類的小毛病有時不能避免,可是大的方面上說來,尚能遵守一定的限界,所以很少有鬩(xì)牆爭鬥這一類可恥的事情發生。

  在河北一帶,對於側室所生的庶子卻加以輕視,不會讓出身不正或地位低微的人主持家事,所以喪妻之後一定要再娶,甚至三娶四娶。在這種情況下,後母的年齡有的比前妻的兒子還小。後母所生的弟弟,和前妻所生的哥哥,在衣服飲食以及婚娶仕宦方面,士庶貴賤的差別相隔很遠,世俗以此為常。一旦其人身死之後,訴訟的辭狀充盈官府,毀謗侮辱的言論在道路上隨處可以聽見,前妻的兒子誣陷後母為媵(yìng)妾,後母所生的弟弟罷黜(chù)前妻所生的哥哥為佣僕,大肆宣揚先人的言行,毫不保留的暴露祖先的缺失,來表白自己的正直,這種情形可以說到處都有,真是可悲啊!

  自古以來,那些姦(jiān)邪的大臣,巧言善辯的媵(yìng)妾,因一句話而使人遭到陷害的人真是太多了!況且夫妻之間又可以正大光明的勸說,或早或晚的適時遊說(shuì),再加上婢僕們的乞求容許,多方幫助,相互誘引,積年累月,時日一久,哪裡還會有孝子呢?這等事情是不可以不戒懼(jù)防範的啊!

  

  思魯:「父親,您提到的這些糾紛中,前妻之子誣陷後母為媵(yìng)妾等舉動,不能說是沒有過錯的。可是像大舜、閔子騫、王祥這些被後母虐待的人,對後母皆是以德報怨,面對這些至誠至善的孝子,為什麼後母還是會痛加虐待呢?」

  

  顏之推:「思魯啊,就平常人的本性說,後夫多半寵愛前夫的孤兒,而後妻則多半虐待前妻的孩子;這種事情不僅因為婦人懷有嫉妒的心思,就是做丈夫的也有沉溺迷惑的偏見,這是事勢所趨,不得不如此。

  前夫的兒子由於不敢和我親生的兒子爭家業,所以後夫在憐憫照顧撫養教育的情形下,時間久了就難免產生疼愛之心,所以會寵愛他;前妻的兒子每每佔(zhàn)先我親生的兒子,不管仕宦、讀書,乃至婚嫁,都是如此,所以後妻沒有一樣不做防範的,因此才虐待他。

  異姓的孩子被寵愛,那麼自己所生的孩子就會怨恨父母,後母虐待前妻的兒子,那麼這個家庭中的兄弟就會成為仇敵,家中如有這種情況發生,都可以說是家族的不幸了。

  

  思魯:「是啊,父親。世人因為一己私心而乖舛倫常、違逆天地,不僅辱沒祖先,也終將陷自己於無量苦惱之中,實在是可悲可嘆。」

  

  顏之推:「思魯,你說得沒錯。需要注意的是,有些前妻之子見到後母而憶及生母並有所感傷,也實屬人之常情啊。比如你和敏楚的堂舅殷(yīn)外臣,是一位淵博明達的人。他有兩個兒子,一個叫基,一個叫諶(chén),都已成人自立,因而你們的舅舅又娶了一位王氏。基每次拜見後母的時候,總是感念思慕生母,悲泣不能成聲,無法控制自己,家人都不忍抬頭看他。就是王氏自己也哀傷不已,不知如何做才好,剛滿一個月就請求回娘家。殷外臣不得已,只好備禮將她遣送回去。說起來,這真是令人感到悔恨的事。

  

  思魯:「父親,再婚固然會帶來諸多問題,可是孩兒想問,難道再婚的家庭就毫無挽救的餘地了嗎?」

  

  顏之推:「思魯,你問得很好。謹慎不再婚固然是一種選擇,但若是已經再婚,也並非沒有挽回的餘地。孝悌之至,無所不通,你之前提到的大舜、閔子騫和王祥最終都感化了他們的家人。」

  《後漢書》中也有類似的記載(zài):「在漢安帝時,汝南郡(jùn)有一個叫薛(xuē)包的人,字孟嘗,喜愛讀書,言行篤實,不幸遭逢母喪(sàng),以至孝聞名鄉里。他的父親再娶後,後妻非常憎(zēng)恨薛包,將他從家中分出。薛包為此日夜號泣(háo qì),不願意離去,直到被父親用木棒捶打,才不得已移居於房舍以外的草屋內,天一亮,就到家中整理打掃。父親很生氣,又把他趕出去。薛包只好搬到里門附近的草屋中居住,但是他仍然不廢除早晨傍晚定時向父母親問候請安的禮節。就這樣過了一年多,父母終於深感慚愧,讓他搬回來住。父母死後,他服孝六年,超過了喪(sāng)服期的一倍時間。沒過多久,家中年輕的一輩鬧著要分家產各自居住,薛包沒有辦法阻止,只好將家產公平分配。可是他自己卻只選取了年老的奴婢,他說:『這些老奴婢和我相處久了,你們無法指使他們。』他還挑選了破舊荒廢的田地廬舍(lú shè),說:『這是我年少時住過、耕種過的,我捨不得它們。』他又選取了腐朽敗壞的器物用具,說:『我向來都是使用它們來飲食,只有使用它們,身口才會感到安適。』那些年輕的幼輩們,有的不止一次的破產,他也總是一而再,再而三的拿財物來幫助他們。安帝建光年間,官府特別派車徵召(zhēng zhào)他入朝為官,授予侍中的官職。可是薛包天生恬澹(dàn)虛靜,不願任官,就託稱有病,不能為國家服務,用死來乞求免官。皇帝不得已,只好下詔准許他帶著印綬(shòu)官爵(jué)回家修養。」

  

  思魯:「父親,孩兒明白了,再婚一事,關係到整個家族的命運,一定要用臨深履薄般的心態對待,但如果已經再婚,亦可補救,畢竟事在人為,若是後母能以包容心、繼子能用孝敬心處事,便能轉缺憾為圓滿。父親的教誨,孩兒謹記於心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