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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樣的愛,反而是害(原文)

  【原文】

  《顏氏家訓》教子第二

  顏之推

  

  父子之嚴,不可以狎;骨肉之愛,不可以簡。簡則慈孝不接,狎則怠慢生焉。由命士以上,父子異宮,此不狎之道也;抑搔癢痛,懸衾篋枕,此不簡之教也。或問曰:「陳亢喜聞君子之遠其子,何謂也?」

  對曰:「有是也。蓋君子之不親教其子也。《詩》有諷刺之辭,《禮》有嫌疑之誡,《書》有悖亂之事,《春秋》有衺僻之譏,《易》有備物之象。皆非父子之可通言,故不親授耳。」

  齊武成帝子琅邪王,太子母弟也,生而聰慧,帝及后並篤愛之,衣服飲食,與東宮相準。帝每面稱之曰:「此黠兒也,當有所成。」及太子即位,王居別宮,禮數優僭,不與諸王等;太后猶謂不足,常以為言。

  年十許歲,驕恣無節,器服玩好,必擬乘輿;常朝南殿,見典御進新冰,鉤盾獻早李,還索不得,遂大怒,訽曰:「至尊已有,我何意無?」不知分齊,率皆如此。識者多有叔段、州吁之譏。後嫌宰相,遂矯詔斬之,又懼有救,乃勒麾下軍士,防守殿門;既無反心,受勞而罷,後竟坐此幽薨。

  人之愛子,罕亦能均;自古及今,此弊多矣。賢俊者自可賞愛,頑魯者亦當矜憐,有偏寵者,雖欲以厚之,更所以禍之。共叔之死,母實為之。趙王之戮,父實使之。劉表之傾宗覆族,袁紹之地裂兵亡,可為靈龜明鑒也。

  齊朝有一士大夫,嘗謂吾曰:「我有一兒,年已十七,頗曉書疏。教其鮮卑語及彈琵琶,稍欲通解,以此伏事公卿,無不寵愛,亦要事也。」吾時俛而不答。異哉,此人之教子也!若由此業,自致卿相,亦不願汝曹為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