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見義勇為真君子 莫以成敗論英雄-第67集

  「夫義,德之宜也」,「宜」的意思是指應當、恰當、合宜,是我們應該做的事情。在《論語.為政》篇中孔老夫子說:「見義不為,無勇也。」以此來警策我們,遇到合乎於道義、應該做的事,就要勇於去承擔,這樣的人才是真君子。一個人重義,就會影響更多的人「勇義」,其意義之深、作用之廣難以盡表,或許這就是古聖先賢將「義」列入「國之四維」的原因所在吧。

  

鄭弘詣闕 為師訴冤 護其家屬 得返故園

  鄭弘,字巨君,東漢時期會稽郡山陰(今浙江紹興)人,是漢宣帝時期任西域都護鄭吉的重孫。鄭弘年輕時為鄉嗇夫(郡縣級以下的官員),他辦事公道,當地百姓都稱頌他愛民如子。有一次,會稽郡的太守第五倫例行下鄉勸農,並關心百姓的衣食情況,被鄭弘的事蹟感動,於是推舉鄭弘為孝廉。

  鄭弘為人剛直不屈、尊師重義。他曾拜同縣的河東太守焦貺為師。永平十三年(公元七十年),因楚王劉英謀反案發,焦貺因此而受到牽連被朝廷抓捕,不幸在押解的路上患病而逝,焦貺的妻兒也全都被關入牢中。

  在這種情況下,焦貺生前的學生和故友怕被此事牽連惹禍上身,紛紛改名換姓避難,唯獨鄭弘既沒有改名換姓,也沒有逃走,而是剃去頭髮,背著腰斬的刑具來到皇宮大殿門前,替恩師焦貺上書伸冤。鄭弘的這一舉動受到顯宗皇帝的重視,於是再次下令查明情況之後,便釋放了焦貺的家人。鄭弘又親自護送老師焦貺的靈柩和妻兒老小返鄉安頓。

  鄭弘在危難面前,甚至關係到自己的身家性命之時,仍然剛正不阿,一心只為恩師伸冤,他尊師重義的品行也因此流傳開來。此後,鄭弘受到朝廷的重用,被升任為騶縣縣令。

  鄭弘任縣令期間,為政清廉,減免稅賦,人民安居樂業,他努力實行德教,用道德來感化鄉民。在鄭弘的管轄境內,有一位叫王逢的鄉民,在路上撿到他人丟失的寶物卻沒有據為己有,而是掛在路邊,以便前來尋找寶物的主人看到。

  開春之時,山東地區遭遇大旱,各地的收成都不好,唯獨騶縣風調雨順,當年莊稼大獲豐收。

  永平十五年(公元七二年),泰山一帶又鬧蝗災,波及到整個郡縣地區,可蝗蟲唯獨路過騶縣的時候沒有停留。因此,郡守上書明帝陳述當時的情狀,明帝不信,派官吏前去調查,結果正如郡守所言。不久後,鄭弘被升任為淮陽太守,他屢行仁政,減租減息、減免賦稅徭役、保養民力。

  建初八年(公元八三年),鄭弘升任大司農。舊交趾七郡(今越南北部紅河流域)轉運進貢的物品,平時都是從東冶縣(今福建泉州)的海路而來,因受到風浪的阻礙,時常有沉船的事情發生,鄭弘便上奏開通零陵、桂陽山道(皆屬湖南省),於是山道被拓寬夷平,成為以後過路的通道。鄭弘任大司農的兩年間,所節省下來的資財達三億萬計。當時天下又遭旱災,百姓們的糧食嚴重不足,而國庫還很充足,鄭弘又上奏,應該減徭費,利益飢民,都被漢章帝所採納。

  元和三年(公元八六年),鄭弘見外戚竇憲專權,勢力日漸強大,最終要危及朝廷社稷,因此屢次上書章帝請求處置。章帝因礙於竇皇后的面子,每次只是溫顏聽受而並未加以制裁。

  章和元年(公元八七年),鄭弘又上奏章帝稱尚書張林依附竇憲,平時行為多有不檢,惡跡昭彰;同時彈劾洛陽令楊光貪贓枉法,無所不為。楊光本是竇憲的門客,得知自己被鄭弘彈劾後,立即到竇憲那裡求救。竇憲聽說後大為惱火,立即進宮彈劾鄭弘,反稱鄭弘泄露國家機密,有失太尉的身分。鄭弘因此而受到章帝的責罰,並收繳了他太尉的印綬。

  鄭弘無奈請求辭官歸田,章帝又不允許,鄭弘因此積憤成疾,臥床不起。直到病篤彌留之時,還依然上奏朝廷陳述竇憲的罪狀,其中說道:「竇憲的奸惡已經貫通天地,天下人對此疑惑不解,無論是賢明的人還是愚笨的人都憎惡他,都說:『竇憲用了什麼辦法迷住了聖上!近代王莽之禍,現在依然歷歷在目。』陛下居於天子的尊位,守護萬世長存的帝業,卻信任進讒獻媚的奸臣,而不管這是關係到國家存亡的關鍵!我雖然命在頃刻之間,但死而不忘效忠,願陛下效法舜帝除掉『四凶』,懲辦奸臣之罪,以平息人神之憤!」

  章帝看了鄭弘的奏章終於有所醒悟,立即派御醫為鄭弘治病,可是等御醫到了府上,鄭弘已溘然長逝。鄭弘的妻兒遵照他的遺囑,將朝廷賜給他的物品全部歸還,布衣入殮、素木為棺、輕車簡從、扶柩還鄉。

  「君子義以為上。君子有勇而無義,為亂;小人有勇而無義,為盜。」鄭弘一生的行誼可謂是有勇有義,他的義至剛至正、有嚴有法、無偏無黨,就像是春天的驚雷、秋冬的霜雪一樣不可侵犯。他告訴我們,只要我們做合乎道義的事情,就沒有什麼事情是行不通的。鄭弘的恩師遭難入獄,他挺身而出為其平反;為官期間,深恤民間疾苦,屢屢上奏為民解憂;看到朝廷內部的隱患,依然是冒死進諫,直至臨終前還心繫社稷,死後布衣薄葬,可謂是仁義之至、忠誠之至啊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