正受 調直定 正心行處 陀羅尼(二零一二淨土大經科註第103講義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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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【正受】

  (科註第332頁第7行)

  《佛學大辭典》:(術語)梵語三昧,一譯正受。三為正,昧為受也。是禪定之異名。定心,離邪亂,謂之正,無念無想,納法在心,謂之受。如明鏡之無心現物也。

  大乘義章十三曰:「離於邪亂故說為正,納法稱受。」

  探玄記三曰:「納法在心名為正受。」

  觀經玄義分曰:「言正受者,想心都息,緣慮並亡,三昧相應,名為正受。」同序分義曰:「因前思想漸微,微細覺想俱亡,唯有定心與前境合,名為正受。」

  【調直定】

  (科註第332頁第7行)

  《佛學大辭典》:(術語)天台譯三昧為調直定,調心之暴,直心之曲,定心之散也。

  【正心行處】

  (科註第332頁第7行)

  《佛學大辭典》:(術語)三昧之一譯也。三昧者,正心行邪曲之處也。

  【陀羅尼】

  (科註第332頁第1行)

  《佛學大辭典》:(術語)又曰陀羅那,陀鄰尼。譯作持,總持,能持能遮。以名持善法不使散,持惡法不使起之力用。分之為四種:

  一法陀羅尼,於佛之教法聞持而不忘也,又名聞陀羅尼。

  二義陀羅尼,於諸法之義總持而不忘也。

  三咒陀羅尼,依禪定發秘密語,有不測之神驗,謂之咒,咒陀羅尼者,於咒總持而不失也。

  四忍陀羅尼,於法之實相安住,謂之忍,持忍名為忍陀羅尼。

  聞義咒忍之四者為所持之法也。由能持之體言之,法義之二者以念與慧為體,咒以定為體,忍以無分別智為體。

  佛地論五曰:「陀羅尼者,增上念慧,能總任持無量佛法,令不忘失。」

  瑜伽略纂十二曰:「論云:陀羅尼有四種:一法二義三咒四能得忍。(中略)法陀羅尼以法為境,即能詮名言,以念慧為體。義陀羅尼其體同法,唯境界異。其異者何?所詮義為境,謂無量義意越等,即唯在意地。咒陀羅尼以定為體,依定持咒令不忘故,以咒為境也。能得忍陀羅尼者,以無分別智為忍體,即證真如。」